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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大有同志在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来源: 市经管局 发布时间: 2022-10-12 作者: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定)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找准存在问题,强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全市经管部门克难奋进,主动作为,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主要表现在:村级债务化解成效明显,清廉村居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卓有成效,家庭农场年度新增目标提前完成。

今天上午,大家参观了房县亳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药材仓储、加工车间,房县胜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水稻收割、秸秆离田社会化服务生产现场,嘉禾农业种植加工专业合作社水稻烘干、大米加工现场及规范化建设情况;观摩了丹江口市水之源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丹江口市圣和茶叶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相关资料。刚才,各县市区经管局长(农经中心主任)、房县胜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了交流发言,希望大家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市经管局长徐毅同志对当前经管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希望各地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强调,要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不断提升生产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结合我省实际,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起,省经管局开始分县(市、区)安排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至2020年,十堰市已经实现了县(市、区)项目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争取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4205万元,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进入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服务组织有127家,服务面积34.41万亩。

虽然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一直在开展,但大家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认识比较模糊,重视不够。有必要再提请大家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是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

首先,从政策上讲,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需要。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事关农村农民稳定的基本国策,必将保持长期稳定,这就决定了小农生产方式仍将是长期存在的基本现实。尤其是我市“八山一水一分田”,人均耕地只有0.87亩,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生产要素更加分散。而小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主体,没有小农户的生产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因此,必须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秧苗统育统供等服务,为普通农户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把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才能提高山区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进而实现山区农业现代化。

其次,从困扰山区农业现代化的几个关键问题来看,在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方面,在帮助农户节本增效方面,在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方面,都需要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来推动解决。

比如,在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方面,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通过服务组织集中采购、集成技术、标准作业、统一服务、订单收购等,能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的作业能力和分工分业专业化服务的优势,有效降低农业物化成本和生产作业成本。丹江口市通过对柑橘、茶叶两大支柱产业实施社会化服务,解决了桔农、茶农销售难问题,提高了销售价格,增加了农民收入,带动了全市柑橘、茶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比如,在帮助农户节本增效方面,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一部分小农户的生产难题得到解决,土地托管后,可以安心外出打工,挣得两份收益。丹江口市泽发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加大投入,规模应用植保无人机等先进装备,初步形成了以“飞防、机防托管”为特色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累计开展粮经作物统防统治托管作业面积30余万亩,为农户节本增效1200多万元。

比如,在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方面,随着大量的农民进城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留在农村的劳动力越来越少,愿意种地、有能力种地的人也越来越少,土地抛荒问题日益严峻。通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提供从种到收的一系列服务,解决了一部分地无人种的问题。郧阳区在梅铺镇、谭山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市场主体在红薯产业耕、种、防、收购、储藏、加工等环节为农户服务,项目实施当年梅铺镇、谭山镇红薯种植面积就增加了1400亩,而且主要利用的就是原来抛荒的坡地。

综上,从大的方面来说,国家政策不可能改变,从本地情况来说,有诸多农业现代化难题亟待解决,都要求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加快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

  二、正视问题,找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短板弱项

我市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仍未破局成势,原因一是大家过去不太重视,二是一些工作还不到位。

(一)各方重视不够。少数地方对实施农业成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给领导汇报不够,制订的实施方案不够完善,项目资金被统筹整合。

(二)主体培育不够。具有市场化服务的组织数量少,规模小,有些乡镇、村没有服务主体;服务范围窄,服务能力低,达不到全程社会化服务的要求,离现代农业发展对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还有距离。多数服务组织合同签约意识不强,除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有标准的服务合同外,大部分服务无协议、无记录,现场商谈服务价格,田间作业完毕,田头收钱,若事后有争议,调解无依据。

(三)宣传培训不够。少数基层干部学习不够,不知道什么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或者有一定了解但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理解不深入、不到位;有的经营主体已经开展了社会化服务,却不知道是社会化服务的范围;部分地方制订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不符合要求,经历多次修改,影响项目进度。

(四)合力推进不够。经管部门与财政、农业、农机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开展。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深入查找原因,对症下药,加强措施,加力解决.

三、真抓实干,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加强领导,强化支持,特别是经管部门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工作,主动作为,主动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持续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农发〔2021〕46号)文件精神,将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保障粮食生产、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针对当地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发展的领域、环节和组织形式,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有序发展。要加强与财政、农机、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本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主体培育

1.多元培育主体。按照主体多元、功能互补、竞争充分、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快培育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提升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力度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骨干,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引领作用。重点培育农机、植保、劳务等类型的生产服务型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等服务主体。鼓励各类服务组织之间加强联合合作,组建服务联合社、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促进融合发展。引导服务主体与供销、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深度合作,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引导有实力的服务组织向全链条服务转型,发挥产业链的服务带动作用。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组织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把服务专业户作为重要补充力量,促进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

2.多种服务方式。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采取入股分红、技术承包、利益返还等服务模式,在农业生产、产品销售、冷藏保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环节开展联合与合作。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服务对象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一对一”的精细化订单式服务。鼓励服务对象在耕、种、管、收等生产环节,烘干、储藏、保鲜等加工环节,以及动植物保护、疫病防治等服务环节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签订托管协议,委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经营和管理。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动对接服务对象,开展机械作业、产品营销、人才培养、农业科技等对接式服务,满足服务对象特定需求。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利用其技术、人才、资金、设备、管理以及产品品牌、电子商务、营销网络、物流设施等优势,向服务对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保姆式服务。大力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的等组织形式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动各类主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合体。

3.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指导具备服务能力、服务意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录入相关资料,做好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并及时报省级管理部门备案。对于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连续2年以上获得承担项目任务资格的服务主体,可以直接纳入名录库。跟踪服务主体服务质量,建立服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名录库,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三)推进项目实施

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双方权益,提高项目实施效率。要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逐步将小农户纳入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范围,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项目县要立足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压实工作责任,科学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要求,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项目。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湖北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明确的扶持方向、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实施流程等推进项目,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实现绩效考核目标。

(四)规范行业管理

大力培育“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的“六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充分发挥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为生产经营者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发挥其联系政府、服务会员、整合资源、自律规范的功能。加强服务合同管理,推广使用标准示范合同文本,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农户权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服务主体、行业协会等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强化服务过程指导和服务效果评估。坚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由市场确定原则,引导服务主体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加强行业宣传和行业自律,及时总结提炼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中形成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加强典型试点示范,培育一批服务主体,打造一批创新基地,形成一批创新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落实扶持政策

1.加强财政扶持。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出台扶持政策。统筹推进与粮食生产、农机购置、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培育、农技推广运用、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建设等项目有机融合,提升政策合力。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企业直接建立合作机制,激发其内生发展动力和经营服务能力。落实好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支持具备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实施财政支农项目。不断培育和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创建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不断壮大示范主体的辐射规模。

2.加强各项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要保障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机(具)库棚、烘干车间、粮油仓储、维修车间等设施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3.加强人才培养支持。每年安排一定的培训经费,专项用于培训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和骨干管理人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要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训对象。着力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业经营管理人才,着力培育一批耕、育、插、防、收等各环节农机操作能手。

同志们,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事关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大局。我们要以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以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奋力开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市“三农”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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