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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房县农经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9-23 作者:

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近日,房县印发了《房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共十章23条,对农村产权流转的交易品种、交易机构、交易方式、交易管理、交易规范和监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将农村(农户承包地)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13项农村产权纳入产权流转交易品种,规定农村集体产权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拍卖或其它方式流转交易,统一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鼓励农民个人产权进场流转交易。

《暂行办法》的出台是房县农村产权“流转顺畅”的长效制度保障,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据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行分级管理,根据集体资源流转的面积、资产处置底价、工程建设单体预算价、货物和生产服务采购价的不同金额标准,选择由县级、乡镇级、村级产权交易机构实行交易管理,通过分级管理不仅减少了交易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使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据悉,自今年以来,房县在产权交易平台上累计公开招标成交34宗,成交总金额194.6万元,溢价率3.5%,溢价总金额6.6万元,通过建立公开、公正、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证了农村产权能够自由、有序的流动,提高了农村产权配置效率和效益,进一步盘活了资源资产,增加了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性收入。(杜丽  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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