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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研讨会

来源: 市经管局 发布时间: 2026-07-30 作者:

7月22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研讨会在武汉召开。各市州经管局长(农经中心主任)、分管负责人和从事“三资”业务负责人,省经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会。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昆出席并讲话,省经管局局长张晓军作工作安排。

罗昆指出,各地要认真领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将农村集体“三资”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站稳人民立场、夯实基层执政根基的重要抓手。要正视当前存在的短板弱项,以更高的站位担当作为,以更硬的举措攻坚突破,坚决打赢集中整治的收官之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会议系统复盘第二季度薄弱市州(薄弱县)评定发现问题,深入研讨第三季度评薄指标与评判标准;围绕资产确权移交工作指引、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流程、新型扶持资金管理规范等政策文件进行专题解读,并对下一阶段“三资”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扎实抓好村级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当前村级债权债务、资源资产处置、经济合同、工程项目、集体资金管理等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监管薄弱环节,做到举一反三,从制度层面谋划长效治理举措。

会议强调,全省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继续按照“71125”重点任务推进。一要扎实开展全面清产核资。全覆盖清查帮扶资产、高标准农田资产、集体闲置资产及公益性资产,规范确权移交,完善监管平台数据。二要紧盯村级财务管理。要全面复查换届审计报告,全面清核财务数据,健全管理制度。三要从严核查经济合同。核查合同要件、数据信息,落实合同鉴证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四要清查小型工程。摸排2025年以来小型工程项目,核查项目实施方式、流程及管理制度。五要开展村办企业整治。推进村办企业审计、账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六要清理村组债权债务。稳妥清理债权债务,严控新增债务。七要规范乡镇产权交易。严格执行乡镇产权交易相关要求,落实乡镇监管责任。八要规范“四议两公开”。做实“四议两公开”审议和决议环节,防止流于形式。(赵楚悦  严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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