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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

来源: 市经管局 发布时间: 2020-07-24 作者: 刘毓华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7月21-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佘立柱带领检查组一行6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北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1-22日,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竹山县、郧阳区两地的竹山县盛景养殖专业合作社、竹山县圣湖生态茶叶专业合作社、十堰绿波种植专业合作社和郧县土疙瘩杂粮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民合作社,实地查看合作社的办公场所、加工车间及生产基地情况,同基层干部、合作社理事长、会计等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农民合作社的运营管理情况、利益联结机制、盈余返还情况及当前发展存在的困难等。竹山县、郧阳区人民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北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丹江口市、郧西县、竹溪县、房县、茅箭区、张湾区人大常委会,也分别根据要求,提交本行政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23日,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张玉明主持召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市经管局局长罗会权汇报了近三年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北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情况,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局等单位各自汇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任新华委员、王栋林委员肯定了近几年我市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取得的成绩,指出了不足,提出了下步发展意见,最后佘主任讲话,肯定我市农民合作社促进了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了农产品质量提升、促进了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发展。指出还存在宣传广度不够、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内部管理规范不够、综合扶持力度不够和自身发展动力不够等问题。要求下步宣传要深化、机制要健全、环境要优化、质效要提升、监管要加强。要求市人大农工委今后要持续关注农民合作社法实施情况,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将支持服务农民合作社方式、方法、方案7月底前报市人大。

竹山县委书记龚举海,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建平;郧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焦宗啟,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郝天斌等先后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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