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载体。近年来,茅箭区经管局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抓手,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
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与辖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联系,摸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提供专业服务。在每年年报公示期间,对辖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逐家提醒,对网上操作存在困难的对象,进行一对一上门指导。对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进行现场核实,及时征求主体意见,积极提供手续代办服务工作。对需要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看指导,积极为主体提供帮办工作。对创建示范社、示范农场加强政策宣传,对标对表提供指导服务,为主体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通过规范和指导,2022年全区增加农村新型经营主体30余家,移出经营异常主体6家,创建省市级示范社、示范农场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