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郧西县委、县政府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围绕“增量、提质、做强”的总体思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倍增行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助力该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跑出加速度,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高站位谋划部署,促总量攀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1号文件精神,谋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摸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三新”主体培育“百千万”工程,明确县乡村三级培育任务书、时间表,分类别、分年度实施精准培育。今年来,新培育家庭农场358家、农民合作社131家。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县、乡、村(社区)三级党组织书记“领头雁”作用,探索“党建引领、头雁领办、制度明责、互促共进”的发展路径,坚持“一链条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的工作原则,鼓励“村两委”班子带头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了286个村(社区)主体全覆盖。
三是夯实政策支持。持续实施“能人回归”工程,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退役军人归乡,推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目前,郧西县累计培育家庭农场592家、农民合作社1973家,退役军人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0余家,发展专业大户300余户。
二、高标准重点推进,促质量跃升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落实“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稳步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一品多名技术员”计划。有经验、有能力的示范主体广发简报500余份,传递典型经验做法。利用线上线下培训平台,组织近300余家市场主体参加蔬菜、中药材、财务会计制度等培训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0余期,受训3000余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400余人。扎实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选聘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4名、市级辅导员19名,县级辅导员40名,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进业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增强联农带农能力。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落实家庭农场“一码通”“随手记”数字化服务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质量。落实新修订的《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推广使用农业农村部委托开发的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软件,鼓励引进会计代理服务工作。探索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落实“千员带万社”行动。
三是支持融合发展。坚持量质兼备、质效优先原则,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家庭农场突破性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引导“独户社”等小规模合作社转注册为家庭农场,支持建立农业类产业协会、联盟、联合社。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办加工项目、共同打造品牌、共拓销售渠道、共推信用合作,促进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联合合作、融合发展。目前,全县已培育32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四是发展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偿流转农户土地,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实现最佳规模效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并提供专业服务。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群集聚发展,参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创业园以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等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一批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提高产业整体规模效益。截至目前,家庭承包耕地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53855.83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其中出租(转包)面积38958.12亩,耕地入股合作社面积7653.78亩,其他形式流转面积7243.93亩,培育农民合作社联合社32家,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0家。
三、高效能示范扶持,促规范提升
一是发挥示范引领。按照层层推荐、分级培育、分步实施的原则,持续开展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扶持推广一批“六有”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依规简化注销程序,清理整顿一批“空壳社”“休眠社”,深化示范监测,规范提升一批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产权结构、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盈余分配、财务管理等规范化建设,推动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范提升。目前,全县共有县级以上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8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7家、市级22家、县级73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市级9家、县级37家。累计培育“六有”家庭农场76家,清理空壳社155家,消除合作社异常问题线索90余条。今年,已申报省级示范主体2家、市级15家。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业全产业链培育重点,计划今年划拨专项资金270余万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对凡经过国家、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评选认定的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给予奖励,并积极向市级申报重点示范社、重点示范家庭农场,争取奖补资金,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信贷服务。全面落实涉农有关金融信贷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对接,建立融资协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担产业贷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续贷工作,确保3.7亿元融资额度只增不减。深化与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合作,推广“2242”政担银风险分担代偿模式,拓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业务,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整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机构直接开展的农业信贷业务,按照不高于年贴息率2%给予贴息。今年,为2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贷款贴息31万元。
四是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用地需求。支持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承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财政支农项目。去年,全县争取了150万元的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并遴选了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3060户小农户提供水稻、小麦、茶叶等产业农业生产托管25549亩。2023年,争取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00万元,计划提供农业生产托管30000余亩。
四、高格局发展导向,促再上台阶
一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借助发展沟域经济、庭院经济、订单经济的东风,整合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经营效益。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扩大就业容量,完善和推广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吸纳就业、村企(社、场)对接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加劳务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二是提升市场应对能力。支持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各类农博会、展销会、推介会等市场对接活动,多途径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杨灏 刘家海)
郧西县恒达扫帚专业合作社
郧西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
郧西县2022年茶叶生产管理技术培训
郧西县槐树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水稻机收现场
郧西县神雾岭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基地采茶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