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经管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体表
三、支出总体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堰市经管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正文部分)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是政府管理农村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2号),提出经管部门六大类具体工作任务: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四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五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六是统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成立于1995年4月,为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十机编【1995】19号),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1995年10月,市委办行文(十办发【1995】49号)设立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内设办公室、农民负担监管科、农村财务审计科、农村合同管理科。2016年7月,市委编办下发《关于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农村合同管理科挂牌的批复》(十编办发[2016]55号),在农村合同管理科加挂农合组织指导科。现有在岗在编人员1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退休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市经管局2023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市经管局预算收支总额338.58万元,与2022年326.93万元相比,增加11.65万元,同比增长3.5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增资,导致相关人员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38.58万元,与2022年326.93万元相比,增加11.65万元,同比增长3.5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增资,导致相关人员费用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338.58万元,与2022年326.93万元相比,增加11.65万元,同比增长3.5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增资,导致相关人员费用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38.58万元,与2022年326.93万元相比,增加11.65万元,同比增长3.5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增资,导致相关人员费用增加。
(1)基本支出338.58万元,与2022年304.93万元相比,增加33.65万元,同比增长11.0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5.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4.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2)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22万元相比,减少22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任何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市经管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1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1.31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是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家、省及上级主管部门考察调研、督导检查,外省(市)相关部门考察学习等公务接待。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厉行节约,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经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27万元,与2022年33.52万元相比,增加0.75万元,同比增长2.24%,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增资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4.0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6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2.84元,培训费1.74万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委托业务费0.9万元,工会经费2.32万元,福利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市经管局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1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元。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如下:
1.货物类政府采购1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复印纸等。
2.工程类政府采购0元,与2022年持平。
3.服务类政府采购0元,与2022年持平。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底公车改革后,我局公车已由车改办在2016年统一拍卖,从2017年起没有发生任何公务用车的相关费用;另外我局没有大型专用设备,不存在占有国有资产的情况;预计2023年仍然不存在上述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没有任何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因此没有编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退休职工退休费支出和在职职工社保等相关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体表
三、支出总体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